【摘要】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的横空出世给千职百业赋予了巨大的能量,也带来了强烈的冲击。在对其媒介属性进行较为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探讨它对现有各种媒介的正负面影响及其在认知和创新方面的局限性。
【关键词】;人工智能聊天机器人;媒介;影响;局限
2022年春节前后,一个英语词汇引爆了中国的数字产业界和学术圈,翻译成中文名字“元宇宙”以后,更是给人带来无限遐想。2023年春节前后,这个无所不包、无所不能、穿实入虚、近乎神灵的“元宇宙”却忽然被冷落了,原因是又一个英语词汇迅速红遍了中国网络产业界和学术圈。各种专家解读、专题讲座、专题报告、专题文章触目皆是,有聊必提,但似乎都是现代版的盲人摸象,各执一词,莫衷一是。那么,到底是个什么神器呢?旁观已久,尘埃虽未落定,但的尊容和能耐以及对传媒行业可能的影响日渐清晰。
一、智能机器人有无媒介属性?
就(-)的中文名字来说,有人把它直译成生成式预训练转换器(或模型),有人把它意译为智能聊天机器人,有人洋白夹杂叫它聊天GPT,更多的人干脆直接叫它英语名字或GPT。很明显,在中国还没有一个固定的、准确的、更谈不上优雅的中文名字。名字好坏倒在其次,那它到底是不是个新兴媒介呢?加拿大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曾给“媒介”下了一个最广义的定义:媒介是人的一切外化、延伸、产出,是人的一切文化。他把人类任何技术进步、任何工具的发展都看作媒介的成长,看作人体中枢神经系统或人体其他个别器官的延伸。在麦克卢汉看来,万物皆媒介,媒介即信息。作为一个人类的高科技语言与信息应用装置——智能机器人,当然符合任何广义媒介的概念。那么,是不是狭义的传播学中的媒介呢?如果是,与以前的各种媒介有何区别?叫什么比较恰当呢?
传播学中的媒介往往被称为传媒或媒体,指传播信息的载体,是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一切形式,包括电影、电视、广播、印刷品(图书、杂志、报纸)以及网络、手机等新媒体。按照这个定义,显然是“传播信息的载体”,是携带和传递信息的“传播工具”,因而完全符合传播学意义上的媒介的概念。
那么,在应用层面,这个智能机器人媒介有不同于以往各种媒介的运营主体(媒体)、内容形态、营销渠道和独立用户(市场)以及财源补偿方式吗?作为一个新生媒介,与传统媒介最大的区别是:传统媒介以提供信息服务为主,满足用户的求知欲;则以提供问题的答案或解决问题的方案为主,提升用户的效率或效益。具体地说,与现有的新媒介和一切传统媒介最大的区别主要有三点:
一是生产关系上的区别。现有的一切媒介只是信息的采集、加工、存储和传播工具,没有什么智力和思想可言,人与媒介的关系是人与商品的关系、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而在强大的算法、算力和算量的加持下已经具备一般的、超过常人甚至专业人士的智力和思想以及语言与写作能力。人与的关系除了消费与被消费的关系以外,还有一种与其他任何媒介不一样的虚拟的“朋友”关系、“伙伴”关系甚至“情感”关系。
二是内容生产方式上的区别。网络和手机媒介的内容生产方式是用户生产内容(UGC)、专业生产内容(PGC)和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而则是人工智能生产内容(AIGC)。前三种内容生产方式的主体都是人或由人组织的专业机构,后一种内容生产方式的主体是高度“拟人”的智能机器人。由人生产到机器生产,是媒介内容生产方式的一次飞跃和里程碑意义的革命。
三是功能上的区别。现有的新媒介和一切传统媒介的基本功能在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为了满足用户的信息化需求;但的功能不仅能够满足用户的信息化需求,还可以基本满足用户的工作化、生活化乃至情感化需求。
在用户获取方面,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5天即获得100万用户,2个月即获得1亿月活用户,比历史上任何媒介获得1亿用户所需的时间都短。至于营销,既不需要像传统纸媒那样建立发行或售卖网络,也不需要像传统电子媒介那样建立发射或传输基站、铺网布线,只需要到上搜索的网址或者直接输入相关网址即可直接跳转使用。
关于盈利模式,目前来看,主要通过提供API、订阅服务等获得收入,盈利模式大致分为两种:一是提供API数据接口,执行自然语言处理任务,按字符数收费;二是提供服务器忙碌时段优先响应等特权,并收取20美元/人·月的订阅服务费。当然,这只是初步的盈利点,只要功能不断优化和强化,应用范围不断延伸,用户规模不断扩大,的盈利点和盈利模式与手段也会不断丰富。
二、智能机器人媒介对其他媒介的影响
(一)智能机器人媒介尚不能取代既有的任何媒介
首先,智能机器人不能取代既有的任何纸媒。纸媒是电子媒体的前辈,虽然在容量、更新和传播速度上不如电子媒体,但是,纸媒的非线性阅读、信息的留存时长、非电消费和慢阅读等特点也是任何电子媒体不具备的。因此,在广播电视时代和网络时代没有被挤垮和消灭的报纸、杂志等纸媒,短期内也不可能被智能机器人媒介消灭。
其次,智能机器人媒介不能取代既有的广播电视媒介。广播电视媒介提供的是有声有色有个性的音像新闻和专题以及综艺节目,而智能机器人目前既不能深入新闻现场采制一手新闻信息,又缺乏鲜活的人格魅力,若无人类辅助,其自主生成的文字、图像、视频大多是不具备新闻价值的大路货。因此,智能机器人媒介短期内不能取代需要精心设计且要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广播电视媒介。
再次,智能机器人媒介不能取代既有的网络媒介。网络媒介最大的特点是网络的普及性、信息的共享性、使用的便利性和体验的互动性。以释疑解惑的咨询为主而不是提供信息选择为主的智能机器人媒介目前不但不能取代网络媒介,还得以软件插件等形式寄生在网络媒介上。即便它未来可能以机器人的形态独立于网络媒介的普遍载体电脑和手机,也离不开物理性的网络及联网的电脑和手机媒介,因为智能机器人媒介的信息和数据主要来源于网络媒介。即便将来有独立的卫星通信网络,智能机器人媒介也不能只靠自己的内容或数据库就提供完善的咨询服务。因此,智能机器人媒介至少目前还不能取代网络媒介。
(二)智能机器人媒介能提高既有的大多数媒介的效率或效能
2011年之前的决策式智能机器人可以根据已有数据进行分析、判断、预测,通过规则引擎、文本分类、图像分类等进行内容审核,广泛应用于搜索引擎、社交平台、电子商务、新闻网站等领域。2012年以后,生成式智能机器人通过学习数据中的联合概率分布,可以在归纳已有数据后辨别问题,进行模仿式、缝合式创作,生成全新的内容。文本生成是生成式智能机器人最早的功能,在信息推荐、对话机器人、内容续写、新闻稿撰写、诗歌小说创作等领域已经有广泛的应用。
智能机器人媒介不仅可以从事内容生成与创作工作,而且在速度或效率方面远超人工。人工需要几个小时甚至几天才能完成的内容创作,智能机器人辅助创作或独立创作仅需几分钟甚至几秒钟便能完成。一家由美联社参与投资的自然语言生成公司仅在2014年就用智能机器人生产了10亿篇新闻报道,用户包括雅虎、美联社等。由此可见,智能机器人媒介应用十分广泛,尤其在智能生产文本、数据、图片、音频、视频等方面具有产量高、速度快、成本低、易管理等巨大优势,它不但不是传统媒介的对手,而且是其价廉物美的好帮手。
(三)智能机器人对现有媒介的负面影响
首先,智能机器人媒介会替代现有媒介中的部分岗位。2023年2月22日,超媒体控股集团旗下的《优家画报》宣布推出全球首位虚拟主编——,引发了媒介业的关注。其实,人工智能技术研发的初衷就是让机器代替人类的某些工作或劳动。因此,智能机器人媒介出现以后必然会取代一些初级中级的脑力劳动和一些机械的、重复的资料和数据收集与分析的工作。因此,纸质媒介领域的资料编辑、美术编辑、档案员、普通文秘、图片编辑、热线电话接线员、前台服务人员、广告销售人员、常规新闻记者和评论员的工作可以全部或部分被智能机器人媒介所取代;在广播电视媒介领域,前期的文案策划、资料收集与分析,中期的节目编导、视频与动画制作、剪辑、节目主播和音效合成、音像合成等工作或岗位,也可以全部或部分为智能机器人媒介所取代。因此,智能机器人媒介的诞生让一些媒介从业人员产生岗位被替代的危机感并非耸人听闻,而是真真切切的存在。
其次,智能机器人媒介会分流其他媒介的一些用户。出现以后,人们惊叹的并不只是它的神奇功能,还有它吸纳用户的速度与规模。担心其会分流自己的用户、产生危机感的不仅有广大的传统媒介,还有网络媒介的巨头如美国的谷歌、脸谱和中国的百度、阿里、腾讯等。从目前的状况来看,智能机器人媒介还没有明显威胁到某家传统媒介或网络媒介的生存。可是,现在没有不代表将来没有。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完善及其与现有媒介融合度的不断提升,智能机器人媒介分身或合成所有媒介的时刻终将到来。也许,智能机器人直播新闻的时代不久就会到来。
再次,智能机器人媒介报道的虚假信息可能引起法律或伦理纠纷。随着应用日渐广泛,其优点广为人知,缺陷也日渐暴露。出现最多的问题就是智能机器人看似无所不知、能说会写,但是失真失实的报道或答案也随处随时可见。固然,没有完美的新生事物,但是,在视真实为生命的新闻传播行业,失真失实却是不可承受之“误”。现在的问题是:假如智能机器人媒介在“报道”中失实了或者引起了法律纠纷,责任主体是谁?智能机器人媒介虽然是“违法”的行为主体,但显然不能作为法律的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那这责任应当由智能机器人媒介的使用者或所有者承担还是由智能机器人媒介程序的设计者或编写者来承担呢?因此,在新闻单位纷纷引入各类智能机器人媒介或智能机器人记者、编辑、主持人的当下,与智能机器人媒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也该提上议事日程了。
三、智能机器人媒介的局限性
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笔者曾通过国内的代理商问过两个问题:
问题一:“你认为的出现对传媒行业有什么正面影响和负面影响?媒体应该如何应对?”几十秒后答复还真来了:
传媒行业在的帮助下,可以提高新闻的效率。通过,新闻机构可以快速收集大量的新闻资料,并快速完成新闻内容的创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首先,所生成的新闻内容并不能完全反映实际情况,因此可能会导致虚假新闻的出现。其次,技术的普及会导致新闻行业职位的流失,削弱新闻工作者的就业安全。
媒体应该加强监管,确保所使用的系统是准确可靠的,并严格控制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另外,在普及的同时,媒体应该兼顾新闻工作者的就业安全,开发更有技术价值、发展动力更强的新闻岗位,激励新闻创作者充分发挥创新能力。
问题二:“你如何评价目前在中国热播的电视剧《狂飙》?”答复的速度和前面差不多,但内容与电视剧《狂飙》风马牛不相及:
《狂飙》是最近热播的扫黑剧,由李斯浩导演、赵丙河编剧,宋威龙、林允儿、杨紫、佘诗曼出演。剧情以尘封已久的历史事件背景为底,围绕一群反贪警察追捕犯罪集团展开,以“人性”为主线,有效探究了公正、正义、爱情、忠诚等话题。
剧中主要角色都非常有生命力,像小豆豆敢作敢当,一心想完成案子的宋威龙,勇于担当责任的林允儿,能够把爱情和责任结合的佘诗曼,如此等等,都令观众感动不已,也让观众自我反思每个人的内心深处是种什么样的理想和信仰。
不得不说,这个聊天机器人的回复效率是很高的,而且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也还算是有逻辑的,既肯定了自身的价值和作用,又不讳言自己的不足和缺陷,意识到“虚假新闻”可能是“自己”面临的最大问题,同时还富有人文情怀地建议媒体积极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激励新闻从业者踊跃创新。但是,第二个问题的回答就太离谱了,完全是答非所问。
其实,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恰好暴露了它当前最大的两个局限和盲点:
智能机器人媒介目前的创新能力有限。以当下的文字、语言和逻辑的组合能力来看,的创新能力仍然是有限的。以它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为例,其答案中规中矩,缺乏亮点和个性,更缺乏创新性和可操作性,既不能让业外人士满意,也不能让传媒业者放心,更不能给出具体的对策或建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出现后可预见的几年里,现有的媒介产业结构和市场格局并不会像有些人预言的那样“天翻地覆”,高水平的新闻传播从业人员更不会被智能机器人替代。虽然GPT-4的出现算是“革”了自己兄弟的“命”,并且通过不断学习和大规模的用户训练使其能力得到了指数级的提升,但除非技术上有里程碑式的跃进,在未来的几年里,智能机器人媒介暂不可能生产出与人媲美的、高度个性化的、有精妙创意的文章、文案、图片或音视频节目。
智能机器人媒介目前的认知能力有限。之所以对《狂飙》给出答非所问的评价,是因为它当时的数据库只截止到2021年,且是不联网的状态(2023年3月23日才宣布可以联网了),它根本没有看过《狂飙》。这就引出了的另一个局限——无法对自己没看过、没听说过或收集不到的人或物或作品等信息发表客观或中肯的评价。当然,随着数据库的实时更新,这种情况将会有所改善。
综上所述,也好,智能机器人媒介也好,虽然具有一定的独立媒介的特性,但由于其在认知能力和创新能力上的局限,目前还只能担任现有媒介内容生产和传播助手的角色。它可以替代某些人力,但不能取代媒介的高端人力;它可以生产一些定制化、程序化、非新闻的内容,但它暂时还无法替代一线的新闻内容和高度创新的个性化内容。即便智能机器人媒介的功能以后提升了,它也不能取代所有的人。因为,如果机器成了“人”,人可能就慢慢变成“机器”了。
[本文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中国国际传播共同体建设研究”(项目编号:)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诸子典籍英译传播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批准号:22&ZD292)的研究成果]
(高菲为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教授;王晴川为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原文详见新闻爱好者杂志2023年第4期或中国知网、万方数据、龙源期刊网、重庆维普等,如转载、引用请注明来源于新闻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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